捐:献;躯:身体,指生命。为国家牺牲生命。
清 钱采《说岳全传》第39回:“为国捐躯赴战场,丹心可并日争光。”
躯:身体,指生命。为国献出生命。《说岳全传》三九回:“为国捐躯赴战场,丹心可并日争光。”《清史稿.承顺传》:“在承顺为国捐躯,光明俊伟,于愿遂矣。遗爱在民,汉、番男妇老幼呼为活佛。” 偏正 为国献出生命。《清史稿·承顺传》:“在承顺~,光明俊伟,于愿足矣。遗爱在民,汉、番男妇老幼呼为活佛。”△褒义。多用于描写为国献出生命。→舍身为国 ?卖国求荣
有土地、人民、主权的政体(古代指诸侯所受封的地域):~家。~土。~体( ➊ 国家的性质; ➋ 国家的体面)。~号。~度(指国家)。~策。~情。~法。~力。~防。~威。~宝(➊ 国家的宝物;➋ 喻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人)。~格。~魂。~是(国家大计,如“共商~是”)。 特指中国的:~产。~货。~粹。~乐(yuè ㄩㄝˋ)。~药。 姓。
舍弃,抛弃:~弃。~生。~躯。 献助:~资。~献。~助。募~。 旧时献钱得官职:~官。~纳。 赋税的一种:车~。房~。
《唐韻》與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余專切,𠀤音沿。 《說文》弃也。 《前漢·竇嬰傳》侯自我得之,自我捐之,無所恨。 又《增韻》除去也,損也。 《史記·吳起傳》捐不急之官。 又病死曰捐瘠。 《列子·楊朱篇》生相憐,死相捐。 又《正韻》于權切,音員。義同。 又叶于倫切,音筠。 《陸雲詩》靑雲方乗,芳餌可捐。達觀在一,萬物自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