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道了过错;必定改正。
南朝 梁 周兴嗣《千字文》:“知过必改,得能莫忘。”
知道了过错,一定改正。南朝梁.周兴嗣《千字文》:“知过必改,得能莫忘。”元.白朴《东墙记》三折:“姻缘合该,今朝相待,鱼水和谐。似这等不枉了教人害,苦尽甘来。古人言知过必改,不由人兜在心怀。” 连动 知道过错,就一定改正。南朝梁·周兴嗣《千字文》:“~,得能莫亡。”△褒义。用于对待错误方面。→悔过自新 ?不思悔改。也作“知过能改”。
晓得,明了:~道。~名(著名)。~觉(有感觉而知道)。良~。~人善任。温故~新。~难而进。~情达理。 使知道:通~。~照。 学识,学问:~识,求~。无~。 主管:~县(旧时的县长)。~府。~州。~宾(指主管招待宾客的人。亦称“知客”)。 彼此了解:相~。~音。~近。 彼此了解、交好的人:故~(老朋友)。
古同“智”,智慧。
一定:~定。~然。~须(一定要)。~需(不可少的)。势~。未~。事~躬亲。 决定,肯定:“深念远虑兮,胜乃可~”。 固执:“毋意,毋~”。 果真,假使:“王~无人,臣愿奉璧往使”。
变更,更换:~变。更(gēng )~。~革。~造。~善。~弦更张。朝令夕~。~编。~写。纂~。 姓。
《唐韻》陟离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珍離切《正韻》珍而切,𠀤智平聲。 《說文》詞也。从口从矢。 《徐曰》知理之速,如矢之疾也。 又《玉篇》識也,覺也。 《增韻》喩也。 《易·繫辭》百姓日用而不知。 《書·臯陶謨》知人則哲,能官人。 又漢有見知法。 《史記·酷吏傳》趙禹與張湯論定諸律令,作見知法。 《註》吏見知不舉劾爲故縱。 又相交曰知。 《左傳·昭四年》公孫明知叔孫于齊。 《註》相親知也。 又《昭二十八年》魏子曰:昔叔向適鄭,鬷蔑一言而善,執手遂如故知。 《楚辭·九歌》樂莫樂兮新相知。 又《爾雅·釋詁》匹也。 《詩·檜風》樂子之無知。 《註》匹也。 又《廣韻》欲也。 《禮·樂記》好惡無節於內,知誘於外。 又猶記憶也。 《論語》父母之年,不可不知也。 又猶主也。 《易·繫辭》乾知大始。 《左傳·襄二十六年》公孫揮曰:子產其將知政矣。 《魏了翁·讀書雜抄》後世官制上知字始此。 又《揚子·方言》愈也。南楚病愈者,或謂之知。 《黃帝素問》二刺則知。 《註》上古以小便利腹中和爲知。 又藥名。 《日華志》預知子,取綴衣領上,遇有蠱毒,則聞其有聲。 又地名。 《左傳·昭二十七年》公徒敗于且知。 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知義切。 《正韻》知意切。𠀤與智同。 《易·臨卦》知臨大君之宜。 《荀子·修身篇》是是非非謂之知。 又姓。 《左傳》晉有知季,卽荀首也。別食知邑,又爲知氏。 又《諡法》官人應實曰知。
『必』《唐韻》𤰞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璧吉切,𠀤音畢。 《說文》分極也。从八戈。戈亦聲。 《趙宧光箋》弋猶表識也,分極猶畺界也,故从八弋。 又定辭也。 《詩·齊風》取妻如之何,必告父母。 又專也。 《揚子·太𤣥經》赤石不奪,節士之必。 《註》石不可奪堅,丹不可奪赤,猶節士之必專也。 又期必也。 《論語》子絕四,毋意,毋必。 又審也。 《後漢·劉陶傳》所與交友,必也同志。 又果也。 《後漢·宣帝紀贊》孝宣之治,信賞必罰。 又必育,人名。燧人氏之佐也。 《羣輔錄》必育受稅俗。 《註》受賦稅及徭役,所宜施爲也。 又《字彙補》赤犮必力。山名。河水所出也。見僧宗泐記。 又《古今字考》幷列切,音縪。組也。 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玉人之事,天子圭中必。 《註》謂以組約其中央,以備失墜。◎按周禮考工釋文,必卽組也,讀如縪者,俗讀之也。弓檠之䪐从韋,正譌欲舉以駁《說文》,迂矣,當以《說文》爲正。 又按必字不从心,《字彙》幷入心部。《正字通》因之,取其形似,便於檢閱爾。
『改』《唐韻》古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已亥切《正韻》居亥切,𠀤音輆。 《說文》更也。 《註》李陽冰曰:已有過,攴之卽𢻰。 《五經文字》𢻰从戊己之已。 《易·益卦》有過則改。 又《井卦》改邑不改井。 又姓。 《廣韻》秦有大夫攺產。 又《韻補》叶荀起切。 《張衡·思𤣥賦》私湛憂而深懷兮,思繽紛而不理。願竭力以守誼兮,雖貧窮而不改。 《說文》从攴作𢻰。攺、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