恰:恰好;分:分寸。合适的界限。指办事或说话正合分寸。
清 李绿园《歧路灯》第108回:“赏分轻重,俱是阎仲端酌度,多寡恰如其分,无不欣喜。”
分:分寸。指言行举措等恰当稳妥。《歧路灯》一○八回:“赏分轻重,俱是阎仲端酌度,多寡恰如其分,无不欣喜。”朱自清《今天的诗》:“讽刺诗容易夸张而不真切,无论朗诵或默读,往往会弄到只博得人们的一笑,不给留下回味。要能够恰如其分的严肃就好。” 述宾 言行恰好切合事物的分寸。李英儒《野火春风斗古城》:“在阐述这些内容的时候,他很巧妙地把杨晓冬提出的问题,逐个给了~的回答。”△用以说明事物进行适度。→恰到好处 ?过犹不及。也作“适如其分”。
正巧,刚刚:~巧。~好。~~(a.刚好,如“~~相反”;b.融和,如“春光~~”;c.鸟鸣声,如“自在娇莺~~啼”)。~似。 合适,适当:~当。~切(qiè)。
依照顺从:~愿。~意。~法炮制。 像,相似,同什么一样:~此。~是。~同。~故。~初。游人~织。 比得上,及:百闻不~一见。自叹弗~。 到,往:~厕。 假若,假设:~果。~若。假~。 奈,怎么:~何。不能正其身,~正人何? 与,和:“公~大夫入”。 或者:“方六七十,~五六十”。 用在形容词后,表示动作或事物的状态:突~其来。 表示举例:例~。 应当:“若知不能,则~无出”。 〔~月〕农历二月的别称。 姓。
第三人物代词,相当于“他(她)”、“他们(她们)”、“它(它们)”;“他(她)的”、“他们(她们)的”、“它(们)的”:各得~所。莫名~妙。三缄~口。独行~是。自食~果。 指示代词,相当于“那”、“那个”、“那些”:~他。~余。~次。文如~人。名副~实。言过~实。 那里面的:~中。只知~一,不知~二。 连词,相当于“如果”、“假使”:“~如是,熟能御之?” 助词,表示揣测、反诘、命令、劝勉:“~如土石何?” 词尾,在副词后:极~快乐。大概~。
〔郦食(yì)~〕中国汉代人
区划开:~开。划~。~野(划分的范围)。~界。~明。条~缕析。~解。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~发。~忧。~心劳神。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~会。~行(háng )。 散,离:~裂。~离。~别。~崩离析。~门别类。 辨别:区~。~析。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~之一。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~。春~。秋~。
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~所当然。身~。~内。恰如其~。安~守己。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~。天~(天资)。情~(情谊)。 料想:“自~已死久矣”。 同“份”,属于一定的阶层、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:知识~子。
《廣韻》《正韻》苦洽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乞洽切,𠀤音搯。 《說文》用心也。 又恰恰,鳥鳴聲。 《杜甫詩》自在嬌鶯恰恰啼。 又適當之辭。 《杜甫詩》野航恰受兩三人。
『如』《唐韻》人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人余切,𠀤音鴽。 《說文》从隨也。一曰若也,同也。 《書·舜典》如五器,如岱禮,如初,又然也。 《易·離卦》突如其來如。 《前漢·揚雄傳》雄家產不過十金,晏如也。 又往也,至也。公如棠,如齊。見《左傳》。 《劉伶·酒德頌》幕天席地,縱意所如。 又月名。 《爾雅·釋歲》二月爲如。 又語助辭。 《論語》恂恂如也。 《孟子》驩虞如也,皥皥如也。 又凉如。縣名。 《前漢·郊祀志》上遂北巡朔方,還釋兵凉如。 又肥如,古國名,在遼西郡。 《應劭曰》肥子奔燕,燕封于此。 又姓。如羅氏,攺爲如氏,見《統譜》。 又本覺爲如,今覺爲來,見《道院集》。 又眞如,有變易性相,如如常住不遷,𠀤見《禪燈錄》。 又𤣎如,獸名。瞿如,鳥名。𠀤見《山海經》。 又通作而。 《前漢·五行志》引左傳,星隕如雨。 《註》如,而也,星隕而且雨。 又《廣韻》人恕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如倨切,𠀤音茹。 《東方朔·七諫》忽容容其安之兮,超荒忽其焉如。苦衆人之難信兮,願離情而遠舉。 《註》舉去聲。 又《集韻》《類篇》𠀤乃箇切,音那。亦若也。
『其』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渠之切《正韻》渠宜切,𠀤音碁。 《韻會》指物之辭。 《易·繫辭》其旨遠,其辭文。 《詩·大雅》其在于今。 又助語辭。 《書·西伯戡黎》今王其如台。 《詩·周南》灼灼其華。 《玉篇》辭也。 又姓。 《韻會》漢陽阿侯其石。 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𠀤居之切,音姬。 《韻會》語辭。 《書·微子》若之何其。 《詩·小雅》夜如何其。 又人名。 《史記·酈生傳》酈生食其者,𨻰留高陽人也。 《註》正義曰:酈食其,三字三音,讀曆異幾。 《前漢·楚元王傳》高祖使審食其留侍太上皇。 《註》師古曰:食音異,其音基。 又山名。 《前漢·武帝紀》四月,幸不其。 《註》其音基,山名。 《廣韻》在琅邪。 又地名。 《韻會》祝其,卽夾谷也。 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吏切。 《正韻》吉器切,𠀤音寄。 《韻會》語已辭。 《詩·檜風》彼其之子。通作記。 《禮·表記》引《詩》彼記之子。 又通已。 《左傳·襄二十七年》引《詩》彼己之子。 又《韻會》或作忌。 《詩·鄭風》叔善射忌。
『分』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𠀤音餴。 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 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 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 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 《增韻》與也。 又《玉篇》隔也。 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 又半也。 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 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 又徧也。 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 又與紛通。 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 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 《註》猶紛紛。 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 《註》匪讀爲分。 又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𠀤汾去聲。名分也。 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 又均也,分劑也。 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 又分位也。 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 又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 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 又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 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 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 又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 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 又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 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𡿧。